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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成立三周年!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1-11-26 22:32【字体:

2018年11月26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三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医疗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出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总额从2015年的每人每年的560元增加至2020年的770元,提高了210元,涨幅达37.5%;各级财政补助从470元增长到520元。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建成,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城乡医疗救助统筹发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施。截至2021年10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603.15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二是运行机制更加健全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整合优化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职能,建立集中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加强全系统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以党的建设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全系统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制度上形成统一、工作上形成合力、服务上形成品牌,全省统一、上下对口、管理顺畅、服务高效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正有序建立。

三是医疗保障扶贫顺利收官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政策,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居民医保和居民大病保险,住院实际报销比例89.39%,有力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健全完善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制定实施15条针对性预防措施,对贫困户新生儿、新识别贫困人口、易地搬迁安置贫困人口、贫困户慢病患者、异地参保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边缘户6类人群做到6个及时保障,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医保贡献。

四是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明显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DRG付费改革有序展开,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形成,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势头得到遏制。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加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和使用全省落地。组织开展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试点,积极开展跨区域联盟采购,我省集采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实现大幅降价,平均降幅60%以上,最高降幅达98.38%。逐步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2021年推动1300项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落地,助推公立医院改革。深入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28307家(含村卫生室),暂停医保服务643家,解除服务协议、关闭支付系统196家,行政处罚130家,追回医保基金112242.27万元,曝光典型案例585件,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五是疫情防控平稳有效

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第一时间出台应对措施,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一律免费救治。积极推行“不见面办”、“及时办”、“便民办”、“延期办”、“放心办”,确保疫情期间群众医保服务不断线。合理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行全民免费,有力支持疫情防控。截至2021年10月,全省实际到位新冠病毒疫苗专项采购资金50.05亿元,累计拨付省疾控中心疫苗采购资金42.68亿元。全省累计接种7079.52万人次,做到采购费用“钱等苗”、接种费用“及时付”。对88413家企业实施基本医疗保险费“减、缓、延”政策,累计减征医保费25.27亿元,并对经营有困难的1700家申请缓缴的企业办理了医保费缓缴,共缓缴医保费3.36亿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六是支撑体系不断夯实

积极争取国家医疗保障能力提升建设配套资金。按照国家部署和“数字云南”建设要求,推进全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统一职工、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医疗保障经办端覆盖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网络,定点医药机构端覆盖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推进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应用。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医保服务迈入“码时代”。截至2021年10月,全省12个州市正式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全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3022.80万人,医保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七是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积极争取国家医疗保障能力提升建设配套资金。按照国家部署和“数字云南”建设要求,推进全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统一职工、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医疗保障经办端覆盖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网络,定点医药机构端覆盖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推进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应用。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医保服务迈入“码时代”。截至2021年10月,全省12个州市正式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全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3022.80万人,医保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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