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内设机构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2-12-29 10:19【字体: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组织拟订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省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待遇保障处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四)医药服务管理处

拟订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目前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属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负责接收、处理和反馈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


(六)基金监管处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医保窗口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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