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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信访接待日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19-03-13 17:54【字体:

根据《云南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局2019年度信访接待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每月第四周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如逢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二)地点:环城南路439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二、接访人员

信访接待日由局领导主持接待,涉及信访事项的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视情邀请信访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共同参加。

如局领导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接待,按顺序后延或视情安排。

三、接访方式

信访接待日接访以直接与来访群众座谈的形式,听取来访人员诉求,解答和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信访有关事项

(一)预约登记制度。根据信访人预约情况确定接待顺序和人员,预约人员接待完毕后再视情安排接待临时来访人员。多人来访应推荐代表,代表不得超过5人。

(二)约见接待制度。局办公室根据日常信访件情况,确定约见人,并于接待日2日前通知信访人。

(三)督办制度。对接待日结束后需进一步研究或核查解决的,由局相关处室(单位)办理,并于15个工作日内反馈信访人处理意见。

联系人:麦锦屏

联系电话:63886090,1388825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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