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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六个及时保障”织密织牢脱贫攻坚医疗保障网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0-07-13 11:01【字体:

为巩固医保扶贫成果,健全完善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我省医保部门在保持现行医保扶贫政策连续稳定,实现国家扶贫办系统登记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生儿等群体,制定实施15条针对性预防措施,做到6个及时保障。

一是及时保障贫困户新生儿。新生儿凭户口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之后,即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等医保扶贫待遇。

二是及时保障新识别贫困人口。对县级扶贫部门动态识别新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医疗保障,兑现医保扶贫待遇,不再等待纳入国家扶贫办系统。

三是及时保障易地搬迁安置贫困人口。将医保关系转移登记与建档立卡地点变更同步办理,防止医疗保障断档;主动将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内符合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满足集中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需求。

四是及时保障贫困户慢病患者。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慢病管理,经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Ⅱ—Ⅲ级、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贫困人口,提供诊断证明即可办理医保慢病卡,解决了以往办卡不及时、周期长、往返跑等问题。

五是及时保障异地参保贫困人口。异地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参保地医保报销后仍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通过“一事一议”提供医疗救助,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六是及时保障建档立卡贫困边缘户。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贫困边缘户都参加基本医保;建立监测机制,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仍有负担的参保人,通过医疗救助、社会慈善等,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帮扶措施,防止因病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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