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强化五项措施着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是省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2018年11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为提高云南省医保领域项目和资金使用绩效,省医保局积极探索实践,强化五项措施,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精细化管理工作。现将主要做法交流如下:
一、强化部门职责,压实绩效管理责任
一是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内部机构。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工作落实为中心,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局内各处室为成员,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牵头负责全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预算绩效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为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将项目分解至各部门,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编制具体项目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绩效目标,开展项目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符合行业发展的绩效指标体系,参与绩效管理评审和评估,落实年度绩效评估整改意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建立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分工合作机制。业务部门负责对各州市年度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州市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核查,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各州市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州市对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合理分配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强化制度规定,建立绩效指标体系
一是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省医保局制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医保办〔2020〕8号),对绩效管理内容、管理职责、管理方式、绩效指标设置、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明确。
二是建立绩效指标体系。为规范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我们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医疗保障行业政策制度以及行业管理等情况,初步建立医疗保障绩效指标体系。对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资金、云南智慧医保信息化建设资金、医疗保障专项资金等进行全面梳理:民生资金设置包括参保人数、享受待遇、资金到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能力建设资金设置基金监管、付费方式改革、信息化建设、服务能力提升等指标;信息化建设资金设置应用子系统建设数量、全省医保系统数据集中率、智能审核监管覆盖率、网上服务事项办结率、医保经办标准化率等指标;医疗保障专项资金设置涉及开展各项业务的多项行业指标。上述共设置整体绩效指标45项,项目绩效指标65项(其中:共性指标11项,个性指标54项)。三是加强绩效指标运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时和填报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时,从指标体系中直接选取相应指标,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过程管理,全程跟踪问效
注重做好整体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公开、项目绩效跟踪以及绩效评价等日常基础管理工作。项目全部纳入绩效信息系统管理,为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在下达项目资金时,同时下达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各州市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开展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每个季度通过信息化系统填报项目绩效跟踪情况,严格从州市调度数据,确保数据填报及时、准确。为全面掌握全省资金使用绩效情况,2020年,我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以及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范围覆盖到县级,通过绩效自评报告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州市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强化成效考核,重视绩效结果运用
根据各部门具体业务,适时开展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2020年,我们在分配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医疗保障能力建设资金时,使用因素分配法,考虑医保基金监管、付费方式改革、信息化建设、经办服务能力提升等多项工作开展情况,对绩效较好的地区,分配资金给予倾斜。另外,我省制定了《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一套较为全面的基金预决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基金预算编制的组织、编报管理、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等纳入考核内容,促进医保基金预决算编报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各部门和各州市的基金业务管理经费挂钩。
五、强化绩效宣传,注重绩效公开
为提高全省医保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省医保局举办规划财务和法规业务培训班,召集全省16个州市医疗保障局分管局领导和业务骨干,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对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讲解,并通过案例分析,强化绩效管理实务操作。另外,加强绩效信息宣传,在省医保局官方网站公开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宣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