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参加了新闻发布,省医保局副局长高志学回答了记者提问。此次降低社保费率虽未要求医保降低费率,但按要求医保核定缴费基数的依据,由原来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平均计算的全口径平均工资。
据测算,由于全口径平均工资比原执行的非全口径平均工资有较大幅度减少,2019年5月至12月医疗保障基金将减少18.94亿元,将有效降低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医保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