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填报医用耗材相关数据信息的公告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1-04-22 21:22【字体:

各医保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供应商: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云南省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工作方案》(云医保办〔2020〕56号)文件要求,经比对我省医保医用耗材数据库,目前库内还存在企业未填报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与代码且有结算信息的医用耗材数据及医保医用耗材数据库内没有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与代码的耗材数据(详见附件),请所涉及单位及时登录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医保医用耗材信息填报事项

登录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yn.gov.cn,下同),进入“政务服务”栏目,选择“云南省医保医用耗材信息维护”功能,填报本单位以下医保医用耗材数据信息:

1.填写本生产企业生产的耗材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申请备案的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可登录国家医保局网站(http://code.nhsa.gov.cn:8000/toMessageListNew.html)“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2.填写耗材注册证号;

3.填写本生产企业生产医保医用耗材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交易系统V3.0)上的商品编号(每个商品编号单独填报,不可多个商品编号合并填在一起)。

二、完成时限

各医保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供应商务必于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以上信息的填报工作。

三、相关要求

按期完成相关信息维护填报工作,将直接关系到医保后期医用耗材的报销结算,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期完成。逾期未维护相关信息的,自2021年6月1日起将会影响医保报销。

附件:企业未填报国家标准编码或填报错误编码医用耗材数据表(1).xlsx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