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参与八省区市联盟常用药品带量采购 平均降幅5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需求,构建区域性联盟采购机制,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形成合理的药品价格,6月17日,重庆、湖北、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省(区、市)组成采购联盟,在重庆市成功开展常用药品联盟带量采购。本次带量采购与历史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为55.03%,最高降幅达99.40%。
渝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八省(区、市)采购联盟,按照“规则优化探索,统筹规范实施”的原则,坚持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创新竞价议价机制,采取“市场竞价综合评审+议价”方式,依据临床使用数据,考虑产品市场占有率、销售医疗机构覆盖率和合理利润空间,鼓励企业提供质优、价格合理的产品换取市场;药品生产企业基于市场整体预期的判断,积极投标报价。
本次联合带量采购,选择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的药品,共31个品种、35个品规,涉及抗微生物、抗肿瘤、镇痛、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生殖系统等多个治疗领域,共47个产品分组,大部分临床主流企业药品均有中选。与历史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为55.03%,最高降幅达99.40%。
按照约定采购量计算,八省(区、市)一年可节省约10.58亿元,其中,云南省一年预计可节省约1.7亿元。以治疗哮喘的二羟丙茶碱注射剂为例,患者使用一支可节省约54.65元。
下一步,联盟采购地区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强化中选产品采购使用,确保此项惠民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