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2019年上半年省本级“两定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19-07-31 00:26【字体: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省本级医药新增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办理的通知》(云人社规〔2018〕1号)规定,2019年上半年省本级“两定机构”申报及专家评估工作已结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共有100家医疗机构提交了资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1家(复核期间接到举报,正在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99家,其中:医疗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59家;零售药店符合申报条件40家。2019年7月初医保中心牵头组织 “协议管理小组成员单位”9人,组成 3个现场复核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99家医疗机构(新申请74家,增加支付类别25家),进行现场看点及申报资料复核。

在各小组实地复核的基础上,2019年7月18日下午,组织专家评估会议进行申报评审,由局机关临时党委纪委在已有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5名,还有协议管理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及3个现场看点小组成员,共9人参与会议。评审工作在局机关临时党委纪委监督下按规定程序和流程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经认真盲评后,最终评审通过医疗机构家42,其中:新申请定点医疗机构21家,增加支付类别医疗机构 21家。

本次受理申报药店40家,其中:新申请定点零售药店39家,增加支付类别(异地)1家,通过资料和实地复核,40家定点零售药店予以核准通过。现拟于2019年7月30日至8月5日起在局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附件: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省本级医药新增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办理的通知(云人社规〔2018〕1号)文件

2.新申请(新增)定点医疗机构不符合申报条件名单(1家)

3.评估通过医疗机构名单(21家)

4.评估同意增加医保支付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名单(21家)

5.核准通过零售药店名单(39家)

6.核准同意增加医保支付类别定点零售药店名单(1家)

7.新申请(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评估未通过名单(17家)

  

云南省省本级定点医药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19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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