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初心使命 为民砥砺奋进 开启新时代云南医疗保障事业新征程
——写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成立一周年之际
(2019年11月26日)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18年11月26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正式“开门营业”,回眸之间已满周岁。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医保局的关心支持下,在省级各部门的鼎力相助下,全局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为民砥砺奋进,勇于担当作为,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展现新时代云南医保人的新风貌、新担当、新作为。
回望这一年,我们大事多、难事多,遇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闯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有酸甜苦辣,也有成功喜悦。这是砥砺奋进的一年、勇于担当的一年、攻坚克难的一年、一心为民的一年、自我革命的一年。
一年来,我们深化机构改革,着力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机构改革中诞生的崭新部门,创业维艰。我们白手起家,从零开始,克服人少事多等突出困难,坚持机构改革和业务推进两手抓,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完成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推进医保扶贫、打击欺诈骗保、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办公条件改善,实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有序衔接。
我们坚持政治建局、实干兴局、服务立局、依法治局、文化强局的价值理念,加强干部职工思想融合、感情融合、队伍融合、工作融合,把来自多个部门的干部职工紧密凝聚在一起,为新时代医保事业献计出力。全局上下精诚团结、勠力同心,用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无畏的担当精神,变压力为动力,形成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们健全完善制度,稳步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参保工作力度,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13.05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筹资金额达到每人每年770元,财政补助资金新增30元的一半(人均15元)用于大病保险,全省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65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起付线降低至10万元以下。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2.7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7%。我们坚决落实抗癌药医保支付政策,医保报销1.4亿元,有效减轻癌症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把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门诊报销。自2019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一年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自觉把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放在全省大局中来谋划、来思考、来推动,主动服务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人才强省、减税降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医保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重要职能作用。
我们以省政府名义成功推荐15个我省生产的重点名优药品进入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我们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医疗待遇专项保障办法(试行)》10条、《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12条,宏观上强化政策措施匹配,微观上强化实施精准对接。我们围绕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两定机构准入,全省定点药店达到14634家,定点医院9749家。我们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用人单位减负及职工参保人减负10亿元左右。只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大事上有担当作为、在落实落细上见成效,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才能行稳致远、破浪前行。
一年来,我们聚力脱贫攻坚,精准推进医疗保障扶贫落实落地。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守保基本、可持续的底线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高度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制定了我省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医疗保障扶贫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措施,对明显超出标准的,予以纠正;对没有明显超标的,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精准推进医疗保障扶贫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我们全面梳理巡视整改和各类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及时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底数等12条具体措施,主动对接扶贫部门,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信息数据变更情况,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核实情况形成名册,逐个进行标识,做到应保清楚、参保清楚、缴费清楚,确保应保尽保、兑现待遇。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住院待遇135.99万人次、享受门诊待遇1727.19万人次(含28种慢特病门诊待遇);发生住院医疗费用58.33亿元,医保报销51.89亿元,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8.96%。医保扶贫,真金白银。医疗保障扶贫切实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少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也展现了新时代医保人为民务实担当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们强化风险防控,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金监管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按照国家医保局做好基金监管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全省自检自查,积极配合国家局开展“飞行检查”,先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并将每年9月定为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重拳出击、铁腕治乱,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857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3984家,暂停医保服务299家,解除服务协议、关闭支付系统63家,实施行政处罚34家,追回医保基金1.9亿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本金1.4亿元,曝光典型案例120件,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始终是医保系统的职责使命,也是医保系统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勇于改革担当的重要体现。筑牢医保基金监管防线,既要“治标”,维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更要“治本”,从源头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着力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实现基金监管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
一年来,我们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医保改革攻坚行动。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聚焦“创新年”,加强医保领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把握好力度和节奏,着力实施改革攻坚。我们积极推进多元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扎实做好DRG付费国家试点,深入开展全省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试点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大理祥云县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全面推动我省县域内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我们坚持小步快跑,启动新一轮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积极推进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工作,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我们积极参与国家集中带量采购25个省区“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我省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医保领域的改革,涉及面广,涉及利益群体多,只有跳出医保困局推改革、求创新,砥砺前行,医保事业才能开创崭新局面。
一年来,我们着力夯实基础,全力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们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着力抓好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们按照“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原则,高起点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全省智慧医保平台建设方案已上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并获批准,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获得立项批复。我们积极对接协调,成立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承担医保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等重要职能,为全省医保信息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我们认真做好“一网通办”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上线工作,梳理医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29项,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医保政务服务栏目建设,已上线10个医保服务事项实现全省通办。我们积极推进西南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即将实现省本级、昆明市等7个州市与西南片区四川、重庆、贵州的联网直接结算。我们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深刻汲取官渡区医保费用拨付滞后事件教训,深入开展医保领域作风行风专项整治,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打造优质服务窗口,让医保服务更有质感。放开特慢病门诊就医选点和开药量限制,让参保人看病就医更方便、更舒心。
新的时代,新的使命,挑战虽艰,希望尤甚。站在新的起点上,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治理“两大支撑”,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着力推进全省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