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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异地就医未报销、大病救助……医保事项上线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

来源:云南发布、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时间:2021-10-30 22:24【字体:

10月29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上线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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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赵嘉 摄

为切实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省委、省政府创造性安排部署建设

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

着力解决云南省农村低收入人口

“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

主要内容如下


“政府救助平台”涉及7个行业部门15个服务事项

分别是:

民政部门“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低保”服务事项;

人社部门“找工作、找培训”服务事项;

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服务事项;

水利部门“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事项;

教育部门“控辍保学”服务事项;

卫健部门“医疗机构查询、慢病健康管理、大病专项救治、看病预约”服务事项;

医保部门“参保登记、异地就医未报销、大病救助”服务事项。

“政府救助平台”包括群众端、政府端和数据中心

群众端由群众针对相关服务事项通过平台提出诉求,平台采用问答方式,文字精炼,口语化、适老化、大字体、宽间隙,并配有语音辅助,群众在引导下点一步填一步,实现掌上办理、一键启动,申请不跑腿、办事不求人。

群众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等多渠道进入“政府救助平台”申请相关救助事项。

平台政府端第一落点在县(市、区),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自动派单,响应群众诉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所有救助服务事项在手机上高效及时办理,对群众的每一个诉求申请逐一核查反馈,严格规范各环节的办理人、办理指标标准和办理时限,申请办理情况按程序公告公示,接受群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数据中心由乡村振兴、民政等10余个部门共建共享的后台数据、群众通过平台申请的数据信息、政府办理的过程信息构成,对群众发起诉求到政府办结全程留痕,并可通过分析运用,为各级各部门精准调度、督促指导、配置资源提供决策支持。

在“政府救助平台”中

医保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内容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目前“政府救助平台”上线的

医疗保障服务有3项

分别是

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申请大病救助

在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方面

尚未参加居民医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可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模块,填写个人信息,拍照上传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提交办理申请。

县(市、区)医保经办人员根据申请进行在线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向申请人推送提示信息。申请人根据提示完成材料补充完善及在线保费缴纳,即可实现参保。

在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方面

已参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可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模块,填写个人信息,拍照上传异地就医医院住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提交办理申请。

县(市、区)医保经办人员根据申请进行在线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向申请人推送提示信息。申请人根据提示完成材料补充完善,即可完成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在申请大病救助方面

已参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如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等22种重特大疾病,可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大病救助模块,填写个人信息,拍照上传住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提交办理申请。

县(市、区)医保经办人员根据申请进行在线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向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推送提示信息。申请人根据提示完成材料补充完善,即可获得大病救助。

以上医保服务事项已于2021年8月15日,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上线运行,截至9月30日,全省“政府救助平台”已受理医保业务申请1564件(其中:“参保登记”304件,“异地就医未报销”413件,“大病救助”847件),办结1536件,办结率超过97%。


其他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内容


云南省民政厅

正在推广运用的“政府救助平台”中

民政部门负责

因基本生活困难申请的

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

3项救助业务

申请人只要认为自己生活有困难,就可以自己操作或请人代为操作,随时随地提出救助申请,做到“办事不求人”。在申请时,只要填写家庭成员信息、收入支出情况、财产情况3个方面的信息,申请临时救助,则需说明遭遇的突发情况,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上签字,即可完成申请。申请提交后,平台在每个经办环节完成后自动推送消息,帮助群众及时了解申请事项的办理进度。

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请后,根据填报信息和核对结果确定是否受理通过。受理通过的申请,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街道)初审及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等环节,确定是否纳入保障范围,并明确发放金额及时发放救助金。每一个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后即进入下一节点,所有操作环节均实时记录,既节省了时间,又压实了责任。由于全程在线流转办理,工作人员拿着手机即可完成入户调查等工作,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截至目前,全省民政部门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共收到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申请44820件,占平台总申请量的56%;有效申请33096件,受理通过25341件,办结18828件,有11307件经审核确认后已纳入相应保障范围。

云南省就业局

针对云南省低收入人群

就业求职和提升职业技能

两个方面的需求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配合牵头部门省乡村振兴局

在“政府救助平台”建设

“找工作”和“找培训”两项人社服务事项

在“找工作”服务中,通过“三推荐、三回访”帮助申请人找到心仪工作

依托全省统一的就业岗位库,在“找工作”服务中,根据申请人的就业意愿,进行三轮岗位推荐,每轮匹配并推荐15个岗位信息、最多可为每位申请人推荐45个岗位信息,并在每轮推荐后都会及时进行回访,了解申请人的就业状态或就业意愿变化的情况。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还可以采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在“找培训”服务中,通过“两组织、两动员、两回访”帮助申请人提升技能

“找培训”服务结合申请人的培训需求和当地培训计划,对于有相应培训计划的,最多进行两轮培训课程的组织安排;对于暂无对应培训计划的,最多进行两轮其他培训项目的推荐动员;在每轮组织或动员后,都会及时进行回访,了解申请人的参训意愿、参训情况。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还可以额外增加一轮组织、动员服务。

据统计,截至10月28日,“政府救助平台”人社服务事项全省累计受理群众申请17151件,办结16221件,办结率94.58%;其中:找工作申请量15359件,办结14554件,办结率94.76%;找培训申请量1792件,办结量1667件,办结率93.02%。办理量、办结率均位居前列,服务超时量、申诉量、投诉量均为零。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卫生健康委

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搭建了

“医疗机构查询”“慢病健康管理”

“大病专项救治”“看病预约”

4个健康帮扶事项

目的是快捷、高效解决

农村低收入人口看病就医问题

有效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医疗机构查询”事项

该事项是以群众为中心,基于地图按位置为群众指示身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方便群众快速了解身边医疗卫生机构位置、服务能力等有关信息,群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详细情况。全省已有17071个医疗卫生机构导入平台,该功能的服务对象是全体人群,群众均可通过“政府救助平台”自主查询。

“大病专项救治”事项

该事项是帮助患有36种大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有效救治的一项措施。纳入“大病专项救治”后,将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方式对患者进行救治。

在此事项下,群众可以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和病种,并上传诊断证明后完成申请,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医院的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分别在规定的时限受理和办理,最后在平台进行办理结果反馈。

“慢病健康管理”事项

该事项是帮助患有4种(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慢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有效健康管理的一项措施。纳入“慢病健康管理”后,将对患者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同时,4种慢病患者可提出用药需求,由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处方管理规定有偿或无偿提供药品供应服务。

在此事项下,群众可以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填写患者个人有关信息、病种、用药需求,上传诊断证明或药品包装盒(处方)照片,分别完成纳入慢病健康管理或者用药需求申请;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包含卫生室(所)分别在规定的时限受理和办理,最后在平台进行办理结果反馈。

“看病预约”事项

该事项是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看病预约渠道,方便其看病就医的一项措施。农村常住低收入人口可通过此服务预约县级公立医院,经县级公立医院诊断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县级公立医院提供转诊服务,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看病就医可预约、少用时、少跑腿。

在此事项下,群众可以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和期望预约医院的信息。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县级公立医院分别在规定的时限受理和办理,最后在平台进行办理结果反馈。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在“政府救助平台”

农村危房改造服务事项方面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期间,当农村低收入群体出现住房安全问题时,可进入“政府救助平台”提出申请。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服务的流程。首先,由低收入群众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等信息后,提交申请单。经县级民政、乡村振兴局确定为低收入群体的农户提交的申请单将由县(市、区)住建局进行受理并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的,由乡镇(街道)组织民主评议进一步核实,最终经县级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对危房实施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改造完成后由县级住建部门进行验收。

三是全力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原则上对农村所有符合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只要住房属于C、D级危房的,均可纳入改造范围。对于危房户和无房户无改造意愿、愿意或已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的(如投亲靠友、租住安全房等),可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但原有危房不能再用于居住。

云南省水利厅

在“政府救助平台”

饮水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关于停水问题

云南省的标准是每年停水不超过36天。如果没有通知而停水超过3天,即可申请政府救助。干旱季节当地采取了分时段供水措施的除外。

关于水量不足问题

正常来说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公斤。全省129个县(市、区)中,绝大部分地区都可以以此作为问题反映的标准。其中,对于多年平均降水量较低(800毫米以下)的18个县(市、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若低于20公斤,就可以通过救助平台APP如实反映问题。

这18个(县市、区)分布在6个州(市),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东川区;昭通市昭阳区、永善县、彝良县;曲靖市会泽县;楚雄州姚安县、元谋县;红河州开远市、建水县;大理州宾川县、弥渡县、南涧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德钦县。

关于用水不方便问题

若出现取水水平距离超过800米、垂直距离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即可申请政府救助。

关于饮用水浑浊问题

饮用水因降雨等原因临时性浑浊,属于正常现象。如果饮用水长时间浑浊,发现肉眼可见杂质,可申请政府救助。

关于饮用水有异味问题

有的饮用水在净化过程中,会因为投放消毒剂而产生少量异味,这属于正常现象。但是,若饮用水出现除了消毒剂以外的其他异味,即可申请政府救助。

关于其他问题

这里的所列的“其他”问题,仅限于除了上述5个方面以外的其他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问题,如拟反映问题与农村饮水安全无关,请通过其他渠道反映。

云南省教育厅

控辍保学是巩固脱贫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

“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服务事项是

“控辍保学”工作全程在线办理系统

包括群众端反映、县区受理、学校核证

确认劝返主体、乡镇(街道)政府劝返

返校确认、办结等7个环节

为及时发现并劝返辍学学生

“政府救助平台”通过

“群众端”的群众举手

班主任反映两种方式

来找到辍学学生

通过“政府端”的多部门联动

“四步法”劝返

来解决辍学学生劝返难题

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和群众为群众端反映主体,反映连续3天及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到校学生情况。要求每个班主任在日常考勤情况的基础上,对连续3天无理由未到校学生第一时间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反映。

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控辍保学”人员为政府端责任主体。对群众端反映的未到校学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八劝十不劝”进行分类标识,乡镇(街道)政府按照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牵头组织开展劝返,并将劝返学生送至学校复学。

什么是“四步法”?

2018年3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司法厅印发了《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完善了依法“控辍保学”基本程序,明确具体要求,形成了“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的依法“控辍保学”四个步骤,依法督促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非法招用适龄儿童少年的单位、违法与适龄儿童少年结婚的人员及其监护人履行法定职责。各基层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将这四个步骤形象地称为依法控辍“四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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