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收费价格的通知
各州(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云南省急救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120”急救机构向社会提供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制定最高限价(具体项目和价格详见附件),“120”急救机构具体执行价格由急救机构在不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各级“120”急救机构向社会提供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保障、航空医疗救援、转运病人等非医疗急救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服务价格由急救机构与服务对象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规定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各级“120”急救机构及“120”急救机构网络医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救护车和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仍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268号)相关规定。
三、各级“120”急救机构应当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服务和迅速处置。按照就近、救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运送至医疗机构救治。
四、附件所列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从2020年2月1日起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急救服务价格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7〕1636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云南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表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
附件
云南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表
服务项目 | 计价单位 | 基价 | 说明 | 备注 |
一、急救用车 | 次 | 50元 | 指使用救护车到现场急救或转运病人。 | 1、单程3公里以内的收50元,超过3公里的,超出部分按每公里6元加收,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
二、现场出诊 | 次 | 50元 | 指急救人员到现场对病人进行诊断检查。 | 1、现场搬运病人,使用电梯或在二楼以下(含二楼)的加收35元,未使用电梯二楼以上的,在35元基础上每增加一层另加收10元。 |
三、院前处置 | 次 | 25元 | 指急救人员到现场对病人实施简单外伤(单部位)止血、包扎、消毒、以及注射、输液、吸氧、吸痰、采血、导尿、物理降温、雾化吸入等常规治疗和护理。含处置过程中使用的氧气、消毒剂和一次性敷料、注射器、输液器。 | 1、涉及复杂外伤(多部位)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加收25元。 2、穿刺或其他辅助检查加收25元。辅助检查指心电图检查、血糖测定、呼吸或循环功能监测等。 |
四、院前急救 | 次 | 70元 | 指急救人员对呼吸困难、呼吸或循环衰竭、大出血、休克、昏迷等危重病人实施的现场急救。 | 1、实施现场心肺复苏加收200元。心肺复苏指胸外心脏按压、气管插管、喉罩放置、呼吸机辅助呼吸、电除颤、临时体外无创起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