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医保要闻

国家医保局价采司司长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怎么改?

来源:学习时报、“中国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时间:2021-12-10 23:44【字体:

医疗服务价格关系公立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指数。近年来,我国公立医院迅速发展、快速扩张,相关经济指标呈高速增长态势。公立医院收入和门急诊次均费用的年均增速,分别比同期的GDP和CPI年均增速高出1倍多。放眼未来,医疗保障可持续面临挑战。我国老年人口上升比例较快,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下降,加之疾病谱变化、优质医疗资源需求上升等因素影响,医保筹资和支出都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在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之间取得最优解,如何提升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当务之急。

一是坚持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坚持一切为了人民。

面对纷繁复杂的利益格局和利益诉求,必须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药品耗材方面,通过集中带量采购等制度创新,重塑了市场秩序和行业风气,国家和地方联动,挤水分、降价格,释放了强烈的民生温度,也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创造了来之不易的机遇期。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作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姊妹篇”,目的是推动治理创新、系统集成和提质增效,重构医疗服务价格治理格局,在促进公平、增进福祉、鼓励创新、支持发展、防范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

从事业发展的角度看,医疗服务价格客观上会表现出一定的增长性,但改革的内核是建立健全制度和体系,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进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加法减法都有据可循;让价格变化的走势与医药控费用、降成本的绩效指标关联,有保有压、有升有降,不搞大水漫灌;让价格变化的节奏受到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的控制,不能想涨就涨、一涨再涨;让价格经得起监测考核评估的检验,该降的价格应及时降下去,涨了的价格需看得到社会效益。最终还是落脚到使人民群众能够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上来,不能简单地左手倒右手,片面地把医疗服务价格涨上去,稀释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促进创新进步和有效供给。

目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要求加快攻克重要技术方面的“卡脖子”问题,在医药领域牢牢把握创新发展主动权;国内公立医院也进入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面临的首要矛盾不再是低水平的可及性问题,而是优质医疗资源能不能加快扩容、能不能均衡布局、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好医疗服务价格的“度量衡”“信号灯”和“助力器”功能,引导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支持薄弱学科发展,让医院靠服务质量吸引人,靠技术价值获得回报,促进医疗资源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使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新技术红利。

当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最终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既需要服务能力上台阶、医疗技术上水平,也需要把负担控制在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平衡好“医院看得好病”和“群众看得起病”的关系。让技术要求高、难度大、风险高、充分体现知识和技术水平的诊疗项目适当体现价格差异,把设备折旧占比高的检查治疗项目的价格水分挤出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间的比价关系,正向促进我国医疗水平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改革,实现价格治理新突破。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是一个新命题。近几年,各地围绕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作了一些探索和尝试,特别是配合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等专项工作,调整了多轮医疗服务价格。调价只是价格管理的一部分,公立医院收入补偿机制、财务管理、薪酬分配也需要同步改革,“十个指头弹钢琴”方能发挥改革最大成效。

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服务,我们必须遵循医疗事业发展规律,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好价格工具自身的功能,在破除疏导深层次机制性矛盾上发力,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尽力。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是一个以点带面、久久为功的过程,群众能够获得更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医院靠服务质量和技术价值获得合理回报,通过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政策措施,将《试点方案》描绘的改革图景转化为切实的民生成果,让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随着改革推进不断提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