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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公立医院 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 巩固医改成果成效明显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1-12-30 21:32【字体:

玉溪市公立医院于2019年1月1日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于2020年3月1日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巩固医改成果成效显著。

一是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平移调价原则,兼顾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调价共涉及430个项目。提高413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诊查、会诊、护理、注射等综合医疗服务类价格19项,手术治疗360项,介入治疗18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14项,精神科治疗2项;降低16项普及惠及群众的检验和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项目价格,其中检验5项、超声检查7项,医学影像类4项;取消普通挂号费1项。

二是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照7:2:1的原则进行补偿,即“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20%由同级财政核补、10%由医院降本增效自行承担”。

三是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提高7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实现整体弥补,其中调整手术类3项,平均调高24%;注射类3项,平均调高53%;护理类1项,调高50%。

截至2021年1-9月,全市公立医院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8143.81万元,价格补偿率87.76%,财政实际补偿率19.47%。城镇贫困人群和特困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减免就医金额316.13万元。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收入1729.83万元,弥补率为266%。

目前,辖内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公立医院新型补偿机制正在形成。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耗材加成,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耗材)加成收入、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二是提高了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效率。通过价格改革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收入结构,提升了医院“软实力”,医院业务量总体上有不同幅度增加,医院服务能力和效率逐步提升。

三是调动了医务工作者积极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以往价格偏高的检查检验类服务项目有所降低,医疗服务价格内部结构更加合理,激发医护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是老百姓费用负担总体平稳。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老百姓个人医药费用支出比例保持基本稳定。

下一步,玉溪市医保局将通过科学测算,继续选择价格偏低的手术、治疗、病理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将公立医院改革推向纵深,进一步落实深化医疗改革,有效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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