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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由原来的36个增加至275个。我省多措并举推动谈判药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国家谈判药品医保累计惠及438.98万人次,总费用33.35亿元,医保报销23.74亿元。
政策执行后,部分患者仍存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购药难”“在定点药店购药医保不能报销”的突出问题。为拓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保障渠道,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系统总结昆明、楚雄、大理等州(市)试点经验,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三部门通力合作,于去年底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并于今年6月30日按照国家标准,在全国率先上线了“双通道”电子处方中心,将部分定点药店作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的“双通道”药店,同步纳入医保报销,构建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的“双通道”保障机制,让患者在定点医院和药店都能够“买得到谈判药,买了以后还能报销”。
截至目前,全省已遴选569家“双通道”药店,覆盖14个州(市)(除西双版纳州、迪庆州)、120个县(市、区);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省老年病医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已经先期开通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参保患者在上述医院看病就医后,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就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电子社保卡,自主选择“双通道”药店购药,并实现“一站式”医保报销。
目前已开通“双通道”的医院、药店名单可以在“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查询,并将通过省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对外公布。下一步,将稳步扩大“双通道”医院、药店范围,成熟一家纳入一家,并实现在线查询。
双通道正式上线医院名单
扫码查看:云南省纳入“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相关问题解答
“双通道”管理机制正式落地后,将给购药患者,定点医院、药店带来什么变化?
一是保障药品范围更明确。我们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药品范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将符合门诊使用的特殊病慢性病其它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除外)纳入“双通道”保障范围。
二是医保待遇政策更明确。参保患者凭处方在“双通道”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与在医院开药一样,医院可以报销的,在“双通道”药店购买也可以“一站式”报销,享受的是一样的医保报销政策。省内异地参保患者凭处方在“双通道”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也可以“一站式”报销,因特殊情况不能报销的,患者可凭就医医院或“双通道”药店统一开具的发票、处方,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现行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继续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