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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2-09-07 17:37【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实施要点的通知》(云发改招投标〔2021〕38)要求,推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常态化,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现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抽查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实施要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对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依法开展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挂网项目开展随机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2年3、4季度。

三、抽查比例

对2021年度省医保局研究同意开展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挂网项目进行随机抽查。2022年抽查对象比例为2021年度开展项目的10%。

四、抽取方式

在局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指导下,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和执法人员。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取全过程须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保存留证和记录。

五、抽查内容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发改招投标〔2020〕1089号),对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三个“不得”执行情况,即: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

六、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七、抽查结果运用

(一)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云南省医保局门户网站和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公示。

(二)对在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

(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抽查情况将汇总形成全年抽查报告在云南省医保局门户网站和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公示,并反馈省市场监管局。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执法记录。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时,应当对抽查对象基本信息、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抽查人员要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检查纪律。在执行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部门:云南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

联 系 人:杨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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