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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第九期曝光典型案例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2-12-20 18:53【字体:

一、洱源县王某某隐瞒第三方责任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1年11月,洱源县人民法院向洱源县医保局反馈赵某某报销的医疗费用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的线索。经查,赵某某意外伤害存在第三方责任,其瞒报受伤事实报销医疗费用43209.8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洱源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赵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43209.82元;2.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经查,赵某某虚报受伤事实报销医疗费行为属于第三责任人王某某所为。目前,洱源县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0元。

二、南涧县乡村医生虚开处方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0年12月,南涧县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南涧县无量山镇一村卫生室村医陆某某,采取虚开患者处方、假冒患者签名的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45351.37元。南涧县医疗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南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处理。2021年11月,南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陆某某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收缴其违纪所得45351.37元,归还南涧县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南涧县卫健局取消陆某某乡村医生资格。2021年12月,南涧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对陆某某提起公诉,2022年2月,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陆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0元。

三、漾濞县参保人王某冒用他人医保凭证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漾濞县龙潭乡龙潭村村民王某于2018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多次违规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在龙潭乡龙潭村卫生室就医就诊,涉及违规报销医保基金863.2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漾濞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863.25元;2.处2倍罚款1726.50元,同时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

四、宾川县参保人周某某冒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1年12月14日,宾川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打击“三假”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现场检查时发现,乡村医生诱导周某某在2021年4月至10月期间6次冒用他人医保卡到某村卫生室就医,违规报销医疗费用共计176.8元。依据《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宾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周某某退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176.80元;2.处5倍处罚884.00元。

五、鹤庆县仁人大药房代刷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1年9月,鹤庆县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鹤庆县仁人大药房上传医保数据存在异常。经查,该药店存在诱导参保人代刷医保卡支付眼镜费用的情况,涉及金额3020元,属代非医保定点零售眼镜店刷医保卡的行为。依据《大理州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鹤庆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3020元;2.对2021年1至8月考核预留款15059.42元不予支付;3.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并在全县通报。

六、祥云县愽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1月,祥云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联合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祥云愽爱医院重复住院率过高。经查,该院存在套餐检查、无指征检查、重复住院、分解住院、低标准收治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1647.20元。依据《大理州2021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祥云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61647.20元,对该院负责人进行约谈,扣除该院2020年度考核预留金,并责令其对存在问题认真对照整改。

七、云南省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职工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云南省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职工医院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对本院无设备开展的检查项目,根据部分住院患者在其他医院检查的票据,按本院医疗机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现金兑付给参保患者后,再将该费用上传至医保结算系统办理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79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大理州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67900元,并处罚款135700元,同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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