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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3-01-30 21:12【字体: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印发2022年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州(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2022年第29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

2022年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我省医疗保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我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持续向人民群众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着力提高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云南,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纳入局主要领导学法述法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各类普法阵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扎实抓好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聚焦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突出医疗保障民生保障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医保系统医保法律法规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五进”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重点对《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以及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特殊病慢性病待遇异地认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服务、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使医保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深入人心。大力宣传与优化营商环境、外商投资、诚信建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禁毒防艾、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五)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宣传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准则、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和医疗保障对外服务大厅等平台,展播“云南普法·每日一典”短视频。组织开展民法典在线答题等活动,组织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好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六)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深入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生态保护、环境污染治理、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八)及时开展《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会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省内重要条例的学习。广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学习。

(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街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三、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抓住“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宣传国家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推动全省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十一)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和《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为重点,推进民族地区普法宣传教育。

(十二)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各级医保系统对外经办服务和驻村工作,因地制宜向基层各族群众开展宪法法律和医保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针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失业待业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困难群众、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与思想发动、扶贫帮困、依法管理有机结合,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全社会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和权益保障意识。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三)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医保行业文化融合发展。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鼓励支持全省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创作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作品,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广泛传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网络、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十四)加强医保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医保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展播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视频;利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张贴普法宣传标语、摆放普法宣传资料,加强全省医保系统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医保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形成“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建设新局面。

(十五)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好“云南普法网”和“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充分运用好“云南普法”“学习强国云南平台”“七彩云端”APP等平台,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教育。

五、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十六)制定医疗保障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延伸。积极探索医保经办服务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业务经办中着力宣传法规政策,推动实时普法和精准普法。

(十七)加强医疗保障“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报送工作,利用政务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执法监督,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利用已查处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开展普法,把典型案例依法解决过程成为全面普法公开课,以案释法说理,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工作

(十八)紧扣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及医疗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探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十九)加强医疗保障系统普法队伍建设,开展专兼职普法骨干培训,提升专职队伍履职能力。组建医疗保障系统“八五”普法讲师团,建强用好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志愿活动,提升全社会开展普法宣传的参与度。

附件:

1.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2.2022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1

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4.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省情特点,制定符合医疗保障部门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医疗保障系统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度举办培训班要有法治专题内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在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社会热点事件的法治解读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2.结合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五)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向同级普法办汇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与医疗保障部门工作相关的年度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省普法办报告工作情况。

3.积极参加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清单

(一)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实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推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普法宣传取得新成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医疗保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新出台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普法重点,持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学习和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各级医疗保障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参保单位、参保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通过制作发放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服务指南,在医疗保障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刊载、推送普法内容等方式,积极做好医疗保障普法工作。

注: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可根据同级普法办要求,结合实际,对本普法责任清单进行补充、完善和细化。

附件2

2022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清单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国徽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家安全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保密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4.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信访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个性清单

1.组织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行政诉讼法》;

2.组织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5号)、《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

3.组织学习宣传《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4.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5.指导各州(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普法对象

全省医保系统的工作人员,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保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切实推动医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持续提升医保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和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化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全民医保法治观念,为全省医保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普法工作计划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工作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年度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二)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法治医保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基金监管处

完成时限:2022年4月

(三)组织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按照省普法办统一安排部署,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主题宣传月、“12·5”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医保法律法规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五进”专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规财法规处

完成时限:2022年4月、5月、12月

(四)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主要内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组织参与在线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和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五)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主要内容:认真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以案释法工作办法》,结合医保业务收集、编写典型案例,把依法处理案(事)件的过程变成全面普法公开课,把普法融入执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责任单位:规财法规处、基金监管处

完成时限:全年

(六)开展党内法规学习

主要内容: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在线学习等方式,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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