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5〕556号)等有关规定,经临床专家论证,结合我省实际,省医保局制定了《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目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4日—12月3日,共30日。公示期间,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医保局医药服务处正式提出意见并提供充足的政策依据。
联系电话:0871—63886038(兼传真)
地 址:昆明市环城南路439号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