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
4月25日,省医保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全省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全国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了2023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基金监管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全省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当前医保基金安全面临的复杂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对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不懈做好基金监管工作。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虚假诊疗、倒卖医保药品、虚假购药等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医保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的征集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利用“随手拍”等方式举报有医保套现、代刷医保、高价收药、虚假住院等内容的小广告或视频,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要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要将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纳入省级飞行检查内容,将自查自纠的过程转变成普法宣传、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持续完善医院内部制度机制的过程。要强化医保数据赋能,统筹推进医院端事前提醒、经办端事中审核、行政端事后监管,构建全流程数据监管体系。医保部门要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财政、卫生健康、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持续抓好基金监管自身队伍建设,坚决守住廉洁底线,不断推进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会上,临沧市医保局、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检察院、曲靖市公安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作了交流发言。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省医保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医保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