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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保故事】曲靖市:推行医保服务“不能办”说明制度 以“小窗口”做实民生“大服务”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4-05-18 17:33【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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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曲靖市在医保系统全面推行“不能办”说明制度,以暖心服务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到“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真正变“不能办”为“怎么办”,有效破解医保服务“推脱绕、懒散慢”、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用不断上升的医保“温度”提升起群众的“幸福指数”。

以“规范办”打通医保服务“中梗阻”。一是规范落实“一张清单办医保”。严格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2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可即时办结,21项可“一证”或“一表”办理,32项实现网上办理,线上可办率76.19%,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同一事项在统筹区内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二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窗口受理范围的医保业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主动为申请人“指好路”,明确告知办理的方法和路径;对非标准化事项的申请或诉求,建立快速便捷的沟通上报机制,报单位研究决定,尽早答复,坚决杜绝用“不知道、不能办、不清楚、不归我管”搪塞申请人;确因法律、政策不允许或客观条件不具备而不能办理的不简单拒绝,限期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或书面回复,一次性作出有理有据、合情合理的解释,确保“办不成的事”有人管、有人帮、能办成,确实办不成的事有答复。三是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医保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做到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即来即办、一次性办结,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对非关键性材料瑕疵或缺失的,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办理,后续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缺少必要申请材料的现场列出清单,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坚决杜绝让申请人“来回跑、往返跑”。

以“便捷办”实现医保服务“零距离”。一是全面实现“一窗通办”。打破原有的“不同种类业务分窗受理”的经办工作模式,在全市县级及以上医保服务大厅设置“综合柜员”窗口,将办理频次高、覆盖面广、关联性强的医保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柜员服务范围,打造“进一扇门、取一个号、一窗通办”的综合服务模式,有效解决办事群众业务多头跑、耗时长等问题。2023年以来,市本级综合窗口共办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13928件,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积极构建“15分钟医保圈”。将群众经常办理的医保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15项、村级经办点7项,延伸至银行、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等第三方机构22项,大力推进医保“村村通”建设,为1600余家村卫生所配发支持刷脸、扫码、身份证3种身份认证方式的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机,实现“出门办、就近办”;大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市内通办”,参保群众可在市内异地办理个人医保业务,实现医保服务就地办理,打通医保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大力开展“一站式结算”。依托全国统一的智慧医保系统建设和“医保码”应用,在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等28家医疗机构大力推行医保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刷脸支付”等方式,参保群众就医购药通过手机操作就能无接触挂号、缴费、取药,实现“免排队、零接触、秒支付”,医保结算时间压缩近90%,有效缓解挂号时间长、排队时间长、缴费时间长、诊疗时间短的就医“三长一短”问题。目前,全市“医保码”激活率达91.39%以上,群众在手机上即可实现就医购药结算。

以“我能办”破解医保服务“不能办”。一是压实责任链条,变“不能办”为“怎么办”。针对“不能办”事项,建立“当事人-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说明制度,对文件规定不明确,属于模糊地带、空白领域的办事需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不能办”事项“可以办”。经集体研究后,特殊病患者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国谈药品享受特殊病政策待遇。比如,沾益区一名肺癌患者表示,政策调整后,在“双通道”药店购买了国谈药品2盒“甲磺酸奥希替尼片”,自付费用从2979.72元下降至1470元,减少近一半,既省钱又省心。二是坚持开门纳谏,变“被动办”为“主动办”。积极搭建面对面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开展开门纳谏、建言献策等活动,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群众代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等群体对医保服务的意见建议,动态了解掌握参保群众在医保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不能办”事项,真正找准找实医保服务中的堵点卡点,倒逼工作改进、流程优化、服务提升,变医保经办服务“被动应对”为“主动服务”,变“事后处置”为“源头处理”,持续提升群众医保“新体验”,让医保服务上心走心更入心。三是从严监督管理,变“不作为”为“善作为”。在全市各级医保大厅设置“不能办”受理窗口,公布市县乡三级医保监督电话,通过现场受理、大厅意见箱、信访转办、机关纪委抽查等及时受理参保人各类不能办事项,对因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逃避责任、故意拖延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导致的“不能办”事项,对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由责任科室负责整改,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对未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再次出现问题的,责令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公开通报批评,以强有力的纪律监督整治不作为,让医保服务有力度,服务群众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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