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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 (2024版)>及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4-09-10 09:23【字体:

2024年8月26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4版)》及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以下简称《汇编》),为便于大众知晓,现就《汇编》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汇编》?

针对我省历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文件较多、信息分散,实际执行中存在医疗机构和群众查询难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省、市医疗机构,对我省现行有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文件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4版)》及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最高限价标准,更加便于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查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

二、《汇编》主要内容是什么?

《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4版)》及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最高限价标准,涵盖了我省正在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标准信息。公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原来公布的文件保持一致,仅做汇编发布和勘误,不涉及项目修订和价格调整。

三、《汇编》适用范围是什么?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的非公立医疗机构须在《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4版)》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管理按照发改价格〔2014〕503号文件规定执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接受管理。

四、为什么公布的是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

按照《云南省定价目录》等文件规定,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即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由省级制定调整并公布,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4版)》及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最高限价标准,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价格标准为最高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州(市)级及以下管理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按照当地价格文件执行。


关联链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 (2024版)》及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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