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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读云南丨同“保”共济!医疗减负有实效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时间:2024-09-18 21:2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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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

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普通门诊保障问题

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我省近日印发

《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进一步降低我省医保基金起付标准

切实帮助病患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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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确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外,《实施办法》同时提出,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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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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