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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6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5-12-12 10:44【字体:

古永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新生儿出生当年免费参保的建议》(第367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医保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局主要领导安排部署,要求高标准落实,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处室研究,认真梳理有关工作情况后,形成本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恢复新生儿出生当年免费参保,取消新生儿出生当年缴费参保的规定,以减轻生育家庭的经济压力的问题。

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2018年—2023年期间,我省的新生儿参保不用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此项政策为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制度整合不久,为鼓励城乡居民参保以及给予新生儿政策优待,我省出台政策明确新生儿出生后,在规定的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享受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2021年,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明确规定“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实施。2023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要求,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云医保〔2023〕124号),明确了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可追溯至出生之日起;出生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并同步优化了新生儿参保的办理,实现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破解了新生儿参保就医难点堵点痛点。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恢复新生儿出生当年免费参保,取消新生儿出生当年缴费参保的规定,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国家已有明确规定,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文件明确的新生儿参保筹资标准。同时,全力打通新生儿参保就医过程中的难点,实现新生儿医保“落地参”“全年参”;打通直接结算堵点,实现新生儿待遇“即时享”“直接报”;疏通统筹地区办理痛点,实现新生儿参保登记线上办、“省内通办”,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医疗费用即时联网结算、待遇即享受的医保服务新模式,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待遇保障处处胡白,137084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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