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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5-12-12 10:56【字体:

陈善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早产儿的医保报销力度的建议》(第723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医保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与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有机结合,严格按照“五级责任制”和“五定要求”,落实办理责任,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该建议由我局待遇保障处主办。在建议办理中,经积极与代表和有关处室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与代表当面协商沟通,就办理意见达成一致。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早产儿报销比例相对较低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包括早产儿在内的儿童医疗保障工作,2023年,我省出台《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云医保〔2023〕124号),明确了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可追溯至出生之日起。我省按照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统一规范全省医疗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早产儿参加居民医保给予资助参保。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70.8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还将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儿童中枢性性早熟、普拉达—威利综合征等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门诊治疗享受住院医保待遇,切实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巩固健全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结合基金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政策措施,提升保障质效。

(二)关于部分必要的医疗服务和药物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研究我们认为,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发挥医疗保险对儿童用药的保障功能,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用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保障儿童康复基本需求。认真做好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2025年新增8个儿童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进一步满足儿童用药需求,减轻儿童就医负担。如,治疗C型尼曼匹克病麦格司他胶囊和治疗脊髓性肌萎缩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等罕见病药品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将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用药在内的18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准入谈判范围以来,全省多措并举做好425种谈判药品落地,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2025年1月至4月全省医保谈判药品医保报销143.87万人次,总费用12.59亿元,医保报销8.77亿元。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基础上,按规定将308种中药饮片、607种中药配方颗粒和809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包括早产儿)用药需求。在纳入医保支付的康复项目中,大多数项目适用于儿童,还有专用于儿童的项目,如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听力筛选试验(小儿行为听力测试)、脑瘫儿童康复治疗等。下一步,根据国家安排部署,适时将更多的儿童用药、医疗服务(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医保部门加大对早产儿的医疗保险政策倾斜,纳入大病保险提高报销比例”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早产儿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政策。2021年,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规定了医疗保障待遇所包含的基本制度、基本政策,以及医保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不予支付的范围。同时明确了“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我省经过2年的清理规范,2023年底,所有不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框架和授权范围内的超常规待遇政策均清理规范到位,实现了全省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和政策问题“双清零”。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一老一小”医疗保障的相关问题研究,持续抓实医保改革,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面提质,合理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落实国家儿科和儿童用药倾斜政策,实施早产儿护理、新生儿护理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进一步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将早产儿出生至3岁以内作为特殊病种纳入慢性病种管理”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省在基本医保制度建立初期就建立了慢性病、特殊病(以下简称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将治疗周期长、需长期服药、费用负担重的慢特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本质是将适合在门诊治疗的慢特病患者导向门诊治疗,并设定相应的报销比例,减轻纳入的病种在门诊治疗时的费用负担,从而减少患者为享受高报销比例而去住院的情况。该制度主要对应的是疾病,不针对某类特殊人群。目前,我省有53个慢特病种,其中有12个儿童疾病及主要为儿童的罕见病病种。早产儿并发相关疾病符合慢特病认定标准,经认定备案后即可享受慢特病待遇。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重的儿童疾病及儿童罕见病等,根据群众诉求及临床专家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经充分论证和调研测算,在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将更多适合在门诊用药治疗,费用负担重的儿童疾病、儿童罕见病按程序纳入我省门诊慢特病管理。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之处,烦请与我们联系。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待遇保障处处胡白,137084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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