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笠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基层卫生院便利化支持的建议》(第91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医保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3月召开了建议提案交办会,明确建议提案办理“五级责任制”和“五定要求”,切实做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调研深入、协商充分、督办有力、落实到位。办理答复中严格按照面商工作要求,强化与代表沟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建议高质量办理。第919号建议交办后,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您所反映的问题,并综合协办单位意见,形成答复意见,并于4月28日会同有关部门与您进行了面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存在堵点的现象。云南省于2018年开始实施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承诺制”,实现“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是全国第一批试点中以省为单位推行的省份之一,70岁以上老人省内异地就医实现“免备案”。2024年,我省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工作部署,明确要求省本级在内的17个医保统筹地区充分认清医保基金管理形势任务,严格落实国家异地就医“先备案,后结算”的要求,切实强化参保地和就医地管理责任,在优化备案服务基础上,不断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各地结合医保基金运行形势和管理需要,全省所有统筹地区住院、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备案;省本级和德宏州2个统筹地区省内异地就医实行免备案,其余15个统筹地区省内异地住院需备案,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免备案。
二是异地就医备案咨询服务电话打不通的问题。2018年底,省医保局成立后,根据国家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对政务服务咨询热线电话设置管理要求,医保热线咨询电话12333归并至12345,由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管理并负责接听、答复医保领域咨询服务电话,医保部门负责提供医保便民热线知识库并按要求不定期更新相关内容,同时在省级医保服务大厅设置6部云座席咨询服务和备案电话。目前,全省各州(市)、县(市、区)医保部门均对外公布咨询服务和异地就医备案电话,负责答复有关医保相关咨询及异地就医备案等事宜,相关电话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医保小程序等渠道查询。
三是关于医保目录查询及更新情况。目前,医保目录数据统一由国家医保局更新和发布,发布渠道通过医保系统直接将相关数据推送到各省医保局,各省医保局通过医保系统接口推送至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如有查询需求,可通过医保系统两定平台查询,同时,个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进行查询。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是关于“异地医保就医备案简化手续,或者设置全省统一接听电话(类似移动服务10086之类),接听服务时间至少10—12个小时,方便群众备案办证”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务服务热线12345对接,加强业务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系统经办部门异地就医咨询服务电话管理,针对咨询服务和电话备案存在无人接听、接听不畅等问题,通过采取适时抽查、调度督促、动态更新、智能引办等措施,提升电话接听率和电话备案质效,不断满足群众电话备案需求。
二是关于“两病医保目录调整之后,加大信息的传递力度,能否当天直达基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传输,便于一线医务人员迅速掌握信息,并及时向病人公开,避免不必要矛盾。”的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县级医保部门医保目录数据发布的指导和监督。针对县级以下医保部门,特别是基层卫生院对医保目录数据跟新信息掌握滞后的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医保目录更新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基层卫生院及时更新医保目录数据,医务人员及时掌握医保药品目录更新变化情况。二是加强医保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指导督促各州市聚焦基层医卫生院医保经办人员专业能力素质及医保政策理论学习的短板弱项,特别是针对异地就医备案经办服务管理及“两病”药品目录发布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充分发挥好基层卫生院医保政策宣传主阵地作用,做好基层群众的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异地费用结算中心李艳羽,1388883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