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871-67195551
案例一:富宁县个人利用享受医保待遇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案
近期,文山州富宁县医疗保障局在疑点数据筛查时,发现参保人赵某勇频繁在富宁县和广西百色地区医疗机构购买治疗癌症的药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购买量远远超过治疗疾病实际需求量。经查,赵某勇患有恶性肿瘤,并办理了门诊特殊病待遇登记。2025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其女儿赵某利用其父赵某勇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的情况,使用赵某勇身份信息多次到不同定点医疗机构超量购买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将超量购买的甲磺酸伏美尼替尼片低价出售给药贩子,非法获利12750.00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6085.72元。
赵某利用其亲属享受医保待遇违规超量开药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2025年11月底,富宁县医疗保障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云南郭中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在对省级医保部门下发的疑似回流药相关疑点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云南郭中堂大药房2025年3月至4月期间,违规从非正规渠道以现金方式购进速效救心丸7盒,购入单价为32元/盒,销售单价42元/盒。其中,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结算1盒,其余6盒均为现金销售,其销售的药品为“回流药”,涉及医保基金42元。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依据《西双版纳州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解除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并将该药店涉嫌非法收购、非法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勐海县市场监管部门处理。2025年10月30日,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做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25年12月3日,勐海县医保局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勐海县公安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