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保、有“医”靠: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云南医保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用一件接一件的惠民实事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2023年7月,实施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省7.31万新生儿实现“落地即参保”。
2024年10月,将12项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实施以来,助力超2.7万个家庭实现生育梦,减轻费用负担超3000万元。
2025年6月,推动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实施以来,直接发放生育津贴7.46亿元。
2025年8月,将“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既为减轻疼痛,也降低了经济负担。
2025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五条措施》,明确“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优化并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每一项增量政策的落地,都是云南医保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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