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保、有“医”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2020年12月,昆明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5年,省本级参保职工也纳入了试点范围。5年来,覆盖昆明地区236.55万名职工,基金累计支出11.56亿元,有2.84万名失能人员享受待遇,培育长护机构261家,带动就业岗位1.1万余个。从制度搭建到民生减负,再到产业拉动,打出了一套应对老龄化的“护理保障组合拳”。
2025年,云南省完成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制。下面,和小编一起盘点一下发展历程。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2022年,党的二十大明确“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5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再次明确要求“推行长期护理保险”。
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出安排部署。
2025年11月30日,云南省首批长期照护师(五级)执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在昆明举行,到目前,全省已有245名长期照护师“持证上岗”。

2025年12月3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实施,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具体步骤为:
2026年底前,不少于7个统筹地区建制;
2027年底前,不少于4个统筹地区建制;
2028年底前,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完成建制。
首批建制的州(市)为: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临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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