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定点医疗机构:
为更好保障我省参保群众合理用药需求,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1〕44号)有关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销售使用,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省级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
(二)已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不接受重复申报。
(三)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明确规定“不得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不接受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纳入调整范围的中药饮片,需提供以下资料:
1.《纳入调整范围的中药饮片申报表》(详见附件1,Excel电子版、PDF扫描件);
2.中药饮片品种数据最终汇总在《纳入调整范围的中药饮片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Excel电子版);
3.中药饮片使用标准或炮制规范(PDF扫描件);
4.相关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PDF扫描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相关企业于2026年4月8日至4月22日前申报并提交材料,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材料提供不全、遗漏且未在受理时间内补全或超受理时间提交的,不予受理。
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相关企业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nybjyycypsb@126.com)。申报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格式为:“联系人姓名+企业名称+联系电话(中药饮片申报)”。
(二)形式审查。省医保局将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企业反馈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四、咨询渠道
申报期间开通电子邮箱解答与申报相关的问题,咨询电子邮箱:ynybjyycypsb@126.com,咨询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格式为:“联系人姓名+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咨询问题)”。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