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强措施 ,重防范严控药店变“超市”,严防医保基金跑冒滴漏
近年来,保山市针对定点药店逐年增多、经营范围放宽、违规行为多发等基金监管新形势,坚持防范与严管并重,加大对定点药店监管力度,严防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重宣传,不断提高医疗保险法规政策知晓度。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公布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并将欺诈骗保行为及举报投诉电话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药定点机构医保结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公布,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重视监督的氛围,预防医保基金风险。
二是重规范,严控个人账户药店购药范围。严格执行医保个人账户文件规定,明确除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和经省级以上食品药品或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生产并取得生产字号的药品、消毒用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全部单味(复方中药饮片及药材)以及疫苗注射、矫正(诊疗、预防功能)眼镜外的其他医药产品均不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三是重考核,着力加强定点药店协议管理。严格执行定点药店协议管理要求,实行定点药店年终考核制度,将每年12月份药店刷卡金额作为考核资金,根据定点药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返还考核资金。
四是重监管,严打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行动,实现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稽查。2018年全市共检查定点药店395户,查处违规定点零售药店11户,违规扣款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