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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疗保障局召开全省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推进会暨业务骨干培训会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19-03-15 08:50【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2019年3月14日,全省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推进会暨业务骨干培训会在昆明召开,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黄宏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全面推进和实施医疗保障扶贫攻坚,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高志学出席会议,副局长、党组成员王艳君出席并主持会议。

黄宏伟局长指出,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医疗保障扶贫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基本医疗”得到有效保障,因病致贫返贫减少15.5万户、60.7万人,对全省贫困人口脱贫的贡献度达23.8%。但还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全省因病致贫返贫形势依然严峻。目前全省仍有因病致贫返贫10.51万户、39.28万人,需救治人员规模排在全国前列。二是保障资金支出压力大。2018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人次及费用呈现出较快增长态势,对医保基金形成了很大的压力和挑战。三是深度贫困地区医保扶贫任务异常艰巨。全省59.5%的因病致贫返贫人口集中的27个深度贫困县,多位于边远山区、深山区、民族地区,地方病、传染病高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严重短缺,多种因素决定了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复杂性。

黄宏伟局长强调,2019年1月26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为我们做好医疗保障扶贫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调准了准心。今明两年是医疗保障扶贫全面冲刺、全力攻坚、到点交账的最后阶段。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医疗保障扶贫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一项政治任务,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按照“参保要应保尽保、基本医保要到位、大病保险要倾斜、医疗救助要做牢、医疗成本要控制、经办服务要便民”的政策导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校准工作偏差,全面对标对表,把巡视发现的问题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确保医疗保障扶贫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展现医疗保障部门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

黄宏伟局长强调,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要公平普惠地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农村贫困人口和其他城乡居民实行一样的报销比例,不再倾斜,使基本医疗保险回归到“保基本”上来,真正做到基本医疗有保障。要继续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在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资金重点用于降低贫困人口起付线和提高报销比例。要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四重保障”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将医疗救助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合并整合统一通过医疗救助来实施托底保障。要将农村建档立卡和特困人员等全部作为医疗救助对象,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特困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定额补贴,逐步将资助参保资金统一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解决。要确保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农村贫困人口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住院起付线不计入医疗救助,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在确保医疗救助资金运行平稳情况下,合理提高年度救助限额。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并适当拓展救助范围。要积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开展国家DRGs付费试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有效控制不合理诊疗、过度治疗等带来的基金风险,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可控、平稳运行。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就医目录外费用,切实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总体负担。

黄宏伟局长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旺盛的干劲,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全力以赴打赢打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一手抓好机构组建,一手抓好医疗保障扶贫,实现机构改革和脱贫攻坚“两不误、两促进”。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医保扶贫与健康扶贫工作衔接,协同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医疗资源不足问题,提高贫困群众医疗服务利用可及性。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研判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的平稳过渡、有序实施。要狠抓作风建设。深化医疗保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工作实效,实施专项管理,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从参保登记、缴费补助、待遇支付各环节对贫困群众提供经办服务管理。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高志学对医疗保障扶贫具体政策调整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期间,省医疗保障局同时召开了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昭通市、怒江州、迪庆州和27个深度贫困县对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

全省各州(市)、县(市、区)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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