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一刀切”,昭通市医保局、昭通市卫健委部署安排危急重症审核认定工作
近日,昭通市医保局、昭通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危急重症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做好危急重症审核认定工作,是确保分级诊疗制度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知》提出,参保人因病未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危急重症审核、认定。经认定属于危急重症的,按照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待遇报销;认定不属于危急重症的,按照不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待遇报销。
《通知》明确了危急重症审核认定工作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因病未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或参保人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定。
《通知》要求,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和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做好政策宣传、资料收集、审核认定、待遇审核、费用回补报销等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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