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原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定于2020年4月30日18时停止运行,同时进行系统切换。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将于5月6日8时前开通异地就医相关服务。在系统切换期间,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将暂时停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APP线上备案渠道)、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服务和京津冀、长三角、西南五省跨省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服务。
一、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以下简称跨省异地系统)停机期间将暂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不提供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购药、门诊、出入院等直接结算业务。省内异地及其他业务均可正常办理。
二、省内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暂停使用期间,不得推诿或拒绝为参保患者提供正常的就医购药服务,要及时为参保人员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
三、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暂停使用期间,对符合出院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17:00停机前完成出院结算、数据上传工作。对系统切换期间需办理出院的参保患者,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再办理医保结算手续,或由参保患者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同意后,先行自费办理出院再凭相应资料到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同时,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或拒绝为参保人员提供正常的就医服务,要及时为参保人员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
四、对因病情治疗需要继续住院的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需要做费用结转工作,参保人继续在院治疗涉及的医疗费用待2020年5月6日8:00开机后补录进医保系统。
五、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停机期间,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
六、跨省异地系统切换期间,如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请定点医疗机构及时与当地医保部门联系,最大限度减少对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影响。
七、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切换上线后,我们将持续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
本次系统切换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