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办实事” 普洱医保为民服务解民忧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普洱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一是走进困难企业,主动贴心服务。省路桥三公司是普洱市老牌国有企业,现有在册职工916人,近年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陷入了严重经营困境,拖欠社会保险费比较严重,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累计欠费约2334万元。针对路桥三公司实际,根据普洱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及时深入企业了解困难,倾听职工诉求。2021年4月1日起,驻派了3名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配合开展医疗保险欠费核算并做好清欠工作,到4月30日止,企业已补缴欠费834人,合计补缴医疗费为2006.8万元,确保企业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保障。
二是保障资金拨付,助力新冠疫情防控。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党中央、国务院尊重科学、统筹经济社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采购。严格按省医保局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市财政局及时拨付上解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24627万元,预算接种费用2184万元,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全程做到“钱等苗”。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服务大局中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确保疫苗采购资金拨付,确保目标人群应接尽接,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是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推进全民参保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和持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普洱市医疗保障局认真分析研究,以建档立卡特困人员和低保、重残、困难儿童以及边缘户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全面摸清参保底数,认真排查清理未参保人员。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制定了《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的通知》,明确5月1日至6月25日再次开放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全力做好年度漏保补缴工作,促进应保尽保,充分保障参保人员依法享有医疗保障待遇,助力医疗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是加强基金拨付,确保集采药品落地见效。认真组织推动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落地见效,切实为广大患者减轻负担,让参保人员得到实惠。普洱市医保局严格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按年总采购金额的30%预拨医保基金,截至2021年4月底,全市共计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国家集中药品采购金408万元。同时向村卫生室预付集中采购金290万元,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药款及时到位,减轻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垫付压力,提高医疗机构落实集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集采药品的使用,让广大群众及时享受到医保改革的红利,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