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召开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集中采购暨DRG付费方式改革协调推进会
2021年5月26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召开怒江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集中采购暨DRG付费方式改革协调推进会,州医保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等12家单位共18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推进三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建立医院科学合理补偿机制的主要措施,落实药品集中采购是惠民利民的重大举措,DRG付费方式改革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重要手段。
二是要聚焦改革重点,稳步推进改革任务逐项落实。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大家要专心研读,切实做到取消药品加成、药品集中采购后把药品耗材降下来的同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统筹推进公立医疗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形成综合效应。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部门推进改革工作责任。州医保局要尽快拿出三项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三项改革。
会议要求
各医疗机构必须在6月10日前上报医疗服务价格的调价空间测算,由州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州医保局,7月正式启动调价;DRG付费方式改革首先在州级医疗机构推进;集采药品要及时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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