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
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部署,通过开展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找准找实医保经办服务堵点难点问题及产生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解决好医保服务对象操心事烦心事,切实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提升医保经办服务的温度和质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对象特别是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检验标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以服务对象身份,深入基层窗口和线上办理平台亲身感受业务“精不精”、流程“通不通”、效率“高不高”、体验“好不好”等服务细节,帮助解决办事难点堵点问题,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改进服务作风,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和“一件事一次办”全省最优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和行风建设,落实医保经办服务“六统一”“四最”要求,开展服务重构和流程再造,探索一表申请、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等便捷服务方式,推行医保报销集成套餐服务,推动医保政策与经办服务有效衔接,服务创新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速推进医保服务事项“打包办”“下沉办”“就近办”和“掌上办”“网上办”“跨省办”,跑出医保服务加速度,加快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捷化。到2021年底前,实现医保经办服务更加优质高效、群众办理体验明显提升、行风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参加人员
(一)省级层面。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副处级(含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以及参与政策制定或经办服务频次较高的1名以上科级干部。其中,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走流程事项不得低于2项,处级干部不得低于2项,其他参加人员不得低于1项。
(二)各州(市)、县(市、区)医保部门。参照本方案同步开展。
四、内容及方法
(一)“走流程”内容
1.《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中群众办理高频事项及行风建设情况(详见附件1);
2.“一部手机办事通”以及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详见附件2);
3.谈判药、集采中选药及同品规原研药、特殊病慢性病用药、城乡居民“两病”用药等重点医保政策在医疗机构端、经办端落实落地情况;
4.群众就医购药过程中与医保经办服务密切相关的事项。
(二)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和参保群众、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参保单位等服务对象反映突出的经办服务、政策落地问题,采取线上全流程体验、线下全方位实地办理、暗访、随访服务对象或陪同办事、召开窗口工作人员或服务对象座谈会等方式,问需于民、问计于企、问效于窗,逐一检验医保政务服务情况,形成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建议)清单(以下简称“三个清单”,见附件4),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逐项研究解决。
五、步骤安排
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自7月20日启动,9月30日前完成,共分为5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至25日)。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传达学习、事项确定、动员部署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其中,省医保局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走流程”具体事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制定“走流程”事项清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确定;各州(市)、县(市、区)由各地统筹确定。
(二)组织实施(7月26日至8月20日)。各级医保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参加人员结合出差、调研、会议等实际情况,统筹路线图、时间表,组织实施“走流程”,形成“三个清单”和书面情况报告。各级医保部门每周报送专题信息,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报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供各地学习参考。
(三)专题研究(8月21日至25日)。省医保局领导小组召集会议,听取活动开展情况综合汇报,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路线图。
(四)整改问题(8月26日至9月20日)。针对“走流程”发现的短板弱项和具体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解决问题。
(五)巩固提升(9月21日至9月30日)。做好成果运用,印发文件激励表扬一批先进单位,召开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工作总结会议,系统总结推广经验,查找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省医保局成立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领导小组,黄宏伟同志任组长,高志学、王艳君、金梅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活动开展,研究决定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华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胜平、王天龙同志兼任副主任,专班人员从办公室、待遇保障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省医保中心、省异地结算中心、省基金监评中心抽调组成,负责协调指导活动推进、问题整改以及具体事务工作。
(二)台账管理,挂牌整改。坚持高频事项、堵点事项必须“走”,对“走流程”发现的问题或需求,及时形成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能立行立改的,倒排工期、限期完成整改;需要建章立制的,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自7月26日起,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州(市)医保局于每周五前分别报送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和“三个清单”以及工作信息。于8月20日前形成书面推进落实情况报告、9月21日前形成活动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问题困难、下步打算以及需要省级协调解决的事项等),经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通过内网OA报送省医保局领导小组。其中,各县(市、区)医保局统计表、“三个清单”、工作信息及书面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及活动总结由州(市)医保局督促收集和梳理汇总,以州市为单位进行报送。
(三)传导压力,强化督办。各级医保部门和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好“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上下联动、认真推进,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对服务对象特别是参保群众反映强烈,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整改而未整改的问题,对工作严重滞后,被动应付、消极作为的个人和单位,省医保局将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进行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刘华勋(办公室),0871—63886091;王天龙(省医保中心),0871—63886103。
附件:
1.附件1:云南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xlsx 附件1.2: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docx
4.附件4“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建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