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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党支部:联动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民办实事 把伟大号召转化为学史力行实际行动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1-09-23 18:26【字体:

“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可以随父母在户籍地或参保地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二代社保卡如果损坏或遗失的话,可以拨打服务电话进行挂失,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补卡……”


近日,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党支部联合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党支部,联动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官渡区季官社区党委,走进季官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这是驻委纪检监察组党支部2021年9月“廉政清风沁人心 医保宣传进万家”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落脚点和着力点,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学史力行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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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伟大号召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发出了“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伟大号召,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党支部深刻体悟其中的内涵外延,用心用情学思践悟,学而信、学而行,联动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党支部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季官社区党委,借助“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载体架起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做伟大号召的坚决响应者、带头践行者。

本次活动立足于“党员所能”和“群众所需”,由省医疗保障局有关同志向季官社区老百姓进行新生儿参保缴费、门诊慢特病报销等群众关心的医保政策解读,说明医保参保、变更、退保、信息查询、社保卡申领方式以及网上、掌上办理医保业务流程等,并现场对社区群众在看病就医和医保报销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无缝对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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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业务融合,贯通“两个责任”

本次活动摈弃“为党建而开展活动”的原则,立足于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和省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找准找实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的契合点,将近期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协同贯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

活动中,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坚持不懈聚焦“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履职尽责,向季官社区参与活动的群众发放问卷调查,了解是否遇到过“院外购药”“超范围使用药品耗材”等“急难愁盼”问题;“参与式”监督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省医保局分管副局长以普通患者身份到官渡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门诊慢性病看病购药结算”体验式调研,查找解决基层一线医保服务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的放矢完善政策流程,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就医报销方面的烦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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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作共建,凝聚党建合力

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党支部、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党支部和季官社区党委在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积极探索加强组织联建、党员互动、活动互联、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以“1+1+1”模式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三方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党组织优势,探索增强党组织发展统筹发展的内在动力,实现三方在联合共建活动中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这种服务形式很好,我们老百姓第一次能与省医保局制定政策的领导和同志们面对面,了解到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医保报销政策,直接反映在拿药看病、医保报销中的困难和问题,实实在在的帮助解决了一些问题,希望此类的为民办实事活动能多开展。”参加此次活动的社区群众谈到。

“医保部门工作的核心就是要帮助解决参保群众就医报销方面的烦心事、揪心事,把方便留给群众,困难留给自己。”省医疗保障局分管副局长表示,前期,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出台了系列惠民政策措施,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作为派驻民生部门的纪检监察组,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以实际行动践行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使命,着力从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中寻找工作切入点、关注点。坚持‘党建+业务’双轮驱动,党史学习教育、‘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活动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与不正之风三管齐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医疗、医保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守好群众利益,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的实际行动。”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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