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会速览
2019 年有哪些新作为 ▶
◀ 2020 年在哪些领域牟劲发力
2019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牢记初心使命,为民砥砺奋进,勇于担当作为,深化改革创新,实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有序衔接。
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32.83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2.7%,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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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件惠民实事”
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和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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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进一步降低参保单位缴费压力,更好地保障生育职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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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制定完成“两病”门诊用药范围内65个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惠及近1000万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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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抗癌药医保支付政策,医保报销1.81亿,报销比例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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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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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下达医疗救助资金29.02亿元,确保待遇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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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220元提高到250元,筹资总额达到每人每年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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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办事不便堵点,梳理医保系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29项,在“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10项,精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间,推动“网上办”“指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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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西南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国家试点,实现省本级、昆明市与西南片区四川、重庆、贵州、西藏的联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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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医保领域行风整治,确保当月发生的医疗费用次月内拨付到位、手工报销医疗费用于收单之日起30天内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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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特慢病患者“开药难”,放开特慢病门诊就医选点和开药量限制,让医保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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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重点工作”
积极发挥医保服务全省大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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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人才强省、减税降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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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取消新开业民营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1年等待期,昆明地区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互认,全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达到23887家(不含村卫生室),其中定点医院8861家、定点药店1502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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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人减负6.65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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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创新举措”
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改革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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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多元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省本级、玉溪市、丽江市、红河州等8个统筹区、138家医院开展DRG(按疾病分组)付费改革。昆明市成为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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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我省县域内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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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价格,积极推进55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工作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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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我省贯彻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措施,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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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药品“零加成”实施后,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终结了靠药品加成、耗材加成养医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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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试点药品扩围采购,25个中选药品价格与省级平台原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64.04%,最高降幅98.38%,预计每年可节约采购资金近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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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云南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若干措施》,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曲靖市启动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08
调整完善基层药品配送政策,进一步保障基层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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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精准推进医疗保障扶贫落实落地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我省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全面梳理巡视整改和各类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应保尽保、待遇落实、报销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做好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作15条具体措施,巩固整改成果。截至12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享受住院待遇184.02万人次、享受门诊待遇2404.05万人次(含28种慢特病门诊待遇);发生住院医疗费用79.62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76.93亿元),报销71.13亿元,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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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严格履行医保基金管理唯一主体的责任,认真组织全省自检自查和飞行检查,积极配合国家局开展“飞行检查”,全省先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治乱,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截至12月底,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1097家(含村卫生室),处理9470家,暂停医保服务363家,解除服务协议、关闭支付系统104家,行政处罚33家,追回医保基金3.74亿元,曝光典型案例120件,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2020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将紧紧围绕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一条主线”,打赢“三场硬仗”,攻坚“三项改革”,建设“三个医保”,全面提升全省医保治理能力和医保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1
聚焦“一条主线”
即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全面实施待遇清单管理制度;二是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等制度政策;三是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四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五是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2
打赢“三场硬仗”
即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打击欺诈骗保持久战、医保信息化建设阵地战“三场硬仗”。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方面,坚持保基本、可持续,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保持脱贫攻坚期内政策连续稳定,坚决清理整治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狠抓脱贫攻坚医保扶贫各项硬任务落实。打击欺诈骗保持久战方面,坚持“零容忍”,健全法律和制度,加大飞行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完善飞行检查规程,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持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全面提升基金监管水平;医保信息化建设阵地战方面,严格遵从国家医保局信息平台统一标准规范,按照省委、省政府“数字云南”建设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医保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开放共享方式推进医保数字化建设,实现对医疗保障业务、参保对象和定点医药机构全流程贯通服务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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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项改革”
即抓好目录管理改革、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目录管理改革方面,狠抓新版药品目录落地,稳妥制定我省超范围药品消化方案,用足用好目录调整地方权限,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办法》,稳妥制定药品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深入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全面推进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制定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方面,落实好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省级层面探索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建立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品种和价格挂网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药品配送和价格监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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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三个医保”
即加快法治医保、服务医保和阳光医保建设。加快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方面,制定全省医疗保障立法规划,健全完善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全面加强绩效管理,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服务医保”建设方面,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规范经办流程、服务标准,实施全省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推动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评价。继续完善异地就医政策,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积极推进西南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国家试点。加快推进“阳光医保”建设方面,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加快制度建设,织密扎牢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长远,管根本,阻断以权谋私渠道,积极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医保干部职工在“聚光灯下”“玻璃房里”工作。深度阐释关注热点,集中宣传成就亮点,及时回应群众堵点痛点,不断提高医保政策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