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回顾 | 2021年医疗保障10大新闻
一年来,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全国医保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本文根据部分专家学者和读者意见,筛选出2021年度十大医保新闻,现发表如下。
1、新思想激励新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建设高质量医保指明前进方向
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作了重要讲话,系统回答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更好地把握新发展阶段、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地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地谋划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国医保系统深受鼓舞和激励,决心把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坚决扛起新责任、新使命、新担当,不断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开拓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
2、抗疫新贡献
医保支持人民群众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在2020年国家医保局出台“两个确保”等多项举措、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基础上,2021年全国医保系统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满腔热情全力支持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滚存结余)和财政共同承担,确保了人民群众免费接种疫苗,而且通过预付资金做到了“钱等苗”。
截至2021年12月25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75806.4万剂次,已完成全程接种人数120336.2万人,有力支持了有史以来全球最大的免疫接种计划,为抗疫作出了新贡献。
3、首部医保五年蓝图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出台
9月29日,《“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出台,提出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优化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构筑坚实的医疗保障服务支撑体系等重点任务。这是未来五年我国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蓝图,对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4、监管新添尚方宝剑
首部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公布实施
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第735号国务院令,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施行,将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条例明确了医保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并对构建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作出规定,同时对建立医保、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等部门的监管合作机制作出安排。条例着力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个人等的违法行为均细化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欺诈骗保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条例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上方宝剑,对健全医保法制体系、建设法治医保具有里程碑意义。
5、待遇政策日益统一规范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建立
1月19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旨在确定基本保障内涵,明确待遇支付边界和政策调整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全面构建权责明确、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6、职工门诊保障更加全面
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
7、八部门协同构建五大机制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发布
8月31日,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在建立健全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和严密高效的价格监测考核机制等五大机制上进行探索,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8、集采制度化常态化
人工关节降价82% 胰岛素降价48%
9月14日,人工关节集采拟中选结果出炉。髋关节均价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均价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11月30日,胰岛素专项集采中选结果发布,42个产品入选,最低中选价格17.89元/支,平均降价48%,最高降70%以上。此两项集采的成功开标,不仅大大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也是深入推进集采改革的有益探索,对促使我国集采制度框架更加完善、规则更加成熟具有重要意义。
9、提升困难群体重症患者医疗保障
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促进“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与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协同发展、有效衔接,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10、支付改革新目标
DRG/DIP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11月26日,《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通过分期分批加快推进,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ZGYB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