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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医保系统先进典型·榜样|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2-12-13 23:00【字体:

全省医保系统先进典型·榜样

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记省医保局“医保法治”建设陈子婧同志先进事迹

有一种力量催人奋进、引人前行,在平凡岗位中,展现不平凡的自己。陈子婧同志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作为专门承担局法规工作的人员,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加快法治医保建设的进程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她始终把法治医保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克服人少事多等多重困难,依法依规、按时保质较好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时刻鞭策她不断前行,工作中,她不断加强自身理论武装,梳理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做到勤学多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开展“医保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性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上,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动全省“医保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通过培训班学习、个人学习、以工促学等方式不断丰富了知识储备、拓宽了工作思路、优化了认知结构、提高了理论水平、增强了实践本领,为扎实做好医疗保障法规管理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进全省“医保法治”建设步伐。陈子婧同志承担局法规工作以来,结合职能职责,以“四个致力于”推进工作,一是致力于健全完善医保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制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2021年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云南省医疗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方案》《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等制度措施,做到任务明细、责任到位、序时推推进,高位推进医保法治工作。二是致力于做好医疗保障领域首次立法工作的“助推器”。始终能够牢固树立立法工作的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念,充分认识到医保条例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树牢以人民医疗保障权益作为立法的根本标准,积极做好《云南省医疗保障条例》起草阶段的材料收集、工作调研、条例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做到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求真解,汇聚众智,促进医保立法工作科学民主、精准施策。三是致力于推进行政执法更加公平,制定适用全省医保系统的《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则》,着力解决同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起草《云南省医疗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使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四是致力于守好日常法规工作“阵地”,推进《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完成专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2件,均按时办结,复文满意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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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陈子婧同志到我省高校开展医保法治宣传)

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强化法规管理岗位履职担当作为,努力营造医保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她抓实医疗保障法治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组织全省医保系统开展两期《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组织全省医保系统赴浙江大学开展“全省医疗保障法规和基金绩效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年全省医保系统7000余人次参加了上述法治培训。坚持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医疗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全省现行医保政策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疑惑的问题,依托“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贯彻落实好“法律六进”,深入学校、医院、社区等开展普法宣传。以面对面的形式向公众解答各类医保政策,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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