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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积极开展“长护险”,让失能人员有保障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3-01-10 21:01【字体:

安宁鑫湖医院医养中心生活着吴爷爷和曹奶奶老两口,91岁的吴爷爷长年患有慢性伴心绞痛、严重椎间盘突出,后期因白内障双目接近失明;89岁的曹奶奶因慢性肺源心脏病、脑萎缩导致下半身无力行动,日常生活都很难自理。

为了减轻儿女照护负担,老两口选择到养老院入住。但两个人每月加起来一万多的护理费用给家庭带来了不小的负担。在住进医养机构的第二个月,二老在医院的帮助下向安宁市医保部门提交了长护险待遇申请,提交申请后没多久,3名长护险评定专家就来到医院为二位老人评估了身体状态。经鉴定,两位老人被评为重度失能III级。

从2021年12月开始,两位老人均享受到了每人每月2600元的长护险待遇补贴,大大减轻了老人养老的经济负担。吴爷爷激动地说:“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长护险这个好政策,为我和老伴承担了一半的养老费用,为我们家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为解决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人照护难题,安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总体部署,于2021年1月份全面启动实施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从建强评估专家队伍、精准服务群众、管好协议机构多维发力,细致稳妥推进长护险落地应用,为安宁市11.8万余参保职工提供长期护理保障,切实减轻了失能群体的负担,推进安宁市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

严格遴选,强化定点机构管理。

严格对照长护险遴选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通过材料审核、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了5家长期护理定点医养结合机构,与定点护理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对为参保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规范医护人员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等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加强对护理机构的监督,对参保人享受长护险待遇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不定期审比核对,对于长护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费用结算、监督检查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机构未签订长护险护理合同、少数服务内容和上传内容不一致等问题,及时约谈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负责人,及时整改,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安全。本年度,共约谈长护险定点机构负责人5次,清理长护险疑似违规享受待遇系统数据659条,经核实后追回违规享受待遇金额26092元。

强化宣传,扩大待遇政策知晓面。

充分利用服务网点优势,通过实物宣传、网络宣传、网点宣传、现场宣传、上门宣传、活动宣传、会议宣传、企业宣传、医疗机构宣传、街道社区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导向作用,营造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让更广大的老百姓了解长护险,让更多达到条件的参保人都能享受长护险待遇。截止目前,安宁市共开展设点宣传32次,开展大型宣讲会4次,开展政策培训会5次,发放扇子、单页、手提袋等宣传材料约3100余份。

服务群众,确保待遇及时享受。

一是整合资源,集中开展评审。以“医、养、康、护”相结合的医疗机构和医疗养老相结合的护理机构为载体,兼顾居家接收医疗照顾的参保人,整合市域内长护险机构力量,对全市申请长护险的机构组织人员逐一进行评审。截止目前,全市享受长期护理保险760人,选择居家护理服务536人,养老机构护理服务224人,实现了参保人在医院、医养结合机构、居家之间的合力有效分流,整体提高了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率。二是严格把握资质,确保失能人群及时得到照护。根据参保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要求,对达到参保缴费年限和重度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人群及时安排失能等级评估员和评定专家上门对申请人的病情进行评估,严格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申请人失能状况,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待遇。三是强化护理培训,为失能人群家庭减轻负担。2022年共组织124人次失能参保人亲属参加护理人员资格培训,全部获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截止目前,我市转亲情护理的共计102人,有效解决了失能人员照顾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四是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对定点护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围绕重点政策、难点环节、实际操作等内容开展培训,使经办人员又快又好的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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