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表彰的通知》(云医保〔2023〕132号)要求,经云南省医疗保障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议和审定,拟表彰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48个、先进个人97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5月21日(法定假日除外)。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省医保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电话(兼传真):0871-63886078
省医保局机关纪委电话(兼传真):0871-6388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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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
邮编:650200
附件: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doc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