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事迹】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处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典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干事创业精神,近期,我们将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持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将其作为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助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高位推动。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协调联动各有关处室,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优势,聚焦当前医疗机构反映医疗服务价格的问题,积极灵活运用医疗服务价格工具,切实做好全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工作,有力推动我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图为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集体合影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价格调整的启动和约束条件,动态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把调不调、调什么、怎么调的技术性问题,与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促进学科发展等统筹起来,形成综合效应。在“调不调”的问题上,按照《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组织评估医院价格调整启动条件,提出启动价格调整建议;在“调什么”的问题上,按照价值导向,回应医院和医护人员对技术劳务价值的关切,激发公立医院自身的能动性。在“怎么调”问题上,针对省级医院调价方案,组织专家逐项论证,按照性价比由高到低的顺序,让符合规则的项目进入调价盘子,对于临床价值“含金量”高的项目增大调价幅度。2021年、2023年,昆明地区省级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计1820项,价格调整进一步向中医、急症、手术项目倾斜,有效优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收入结构,体现医务工作者技术劳务价值。2022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务性收入提升至31.2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低至26.94%。
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新技术新项目立项审核
上线“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时在线申报、按季度论证,大幅缩短新项目申报论证周期,加快推进新技术、新项目立项。组织开展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项目的比对,对出我省没有的项目305项,组织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集中申报新项目210项。2023年,开展新项目论证4批次,立项199项。新冠感染疫情期间,第一时间增补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抗原检测及负压隔离病房等收费项目,6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及时出台俯卧通气治疗、高流量湿化吸氧等项目收费政策,修订完善人工膜肺(ECMO)等价格项目,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患者有效救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提出上海对口帮扶医院以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拟平移的项目151项,积极服务国家心血管病、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开展新技术176项,143项填补云南空白。组织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梳理拟不纳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支付的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创新医疗服务项目清单。
充分挖掘潜力,有效盘活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指导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用好用活用足以立项但临床未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提升医疗服务项目使用精细化水平。认真梳理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未开展的项目,按照“保留项目、修订项目、调整价格项目、暂停项目”对未开展的277个项目提出分类处置措施。组织省级三甲医院在现有项目中精准盘活一批未使用的新技术、新项目,提出拟新开展项目164项。
强化监督检查,构建严密高效的价格执行监督机制
围绕规范诊疗行为、规范计价行为、规范收费行为、夯实医院内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夯实医院医保管理部门职责、强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智能审核监管、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和行风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认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自查自纠,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仔细分析,结合外部检查情况,深入查找医院在医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跟进整改督查,避免和杜绝重复问题的发生。开展价格行为督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反馈,立行立改,定期通报。认真做好医保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将顽疾问题列为督查重点,常抓不懈。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培训,有效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水平。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效防止因价格政策理解偏差造成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