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昆明市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典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干事创业精神,近期,我们将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持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2019年3月成立以来,嵩明县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自觉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稳步提升民生服务和保障水平,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落地见效。
图为嵩明县医保局集体合影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指引医保工作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局医保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信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保事业发展,提升能力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监管力量。2019年、2020年、2023年嵩明县医保局目标考核均为优秀等次。在2022年“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市委、市政府集体嘉奖。
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落实医保惠民利民政策
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力推进医保参保扩面,参保率连续稳定在96%;全面落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认真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切实兜住底线,避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现象,2023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8943人、资助资金11.98万元,2024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8651人、资助资金10.55万元;贯彻落实昆明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及时摸清掌握基层卫生院“两病”用药备药情况,借助乡村医生力量有针对性强化政策宣传,将“两病”用药保障政策精准宣传并惠及参保患者,有效减轻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的门诊用药负担,2023年以来,为全县4367人次“两病”患者减轻用药负担350余万元。
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筑牢医保基金防线
针对骗保手段日趋隐蔽、方式不断翻新,基层执法力量弱、监管对象多的工作形势,嵩明县医保局迎难而上,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基金监管,着力强化欺诈骗保线索的联合查办,进一步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切实维护基金安全。组织审核、稽核等业务经办人员到定点医药机构讲政策,邀请参保群众到医保局学政策,教育引导医药机构、参保群众自觉强化知法守法意识,共同营造安全使用基金环境。持续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作用,鼓励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参与打击欺诈骗保。通过抓实日常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智能审核,始终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协议处理定点医药机构88家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64.9万元。
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窗口服务质效
不断增强服务理念,强化工作纪律约束,提升经办服务质效,全面推进贴心办、暖心办,持续为参保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常态化为办事群众“排忧解难”,在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设置导办台,印制医保业务一次性告知材料,通过电话沟通、系统提示等方式,积极指导群众“不见面”办理业务。严格落实“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局班子成员每月到医保服务窗口走流程1次,通过“亲自办”“帮代办”和线上体验等形式,查找最不方便或最难办的环节,推动制度优化、流程再造和服务提升。全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目前,共有14家开展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和117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推进“15分钟医保经办服务圈”建设,深入金融机构、两定机构和村(社区)居委会调研摸底,精选合作单位,合理设置7个经办服务点,切实打通医保经办“最后一公里”,实现办事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把业务办好,真正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
争当“实干家”、勇当“排头兵”,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聚焦当前重点工作和深化医保改革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昆明市医保系统“当好排头兵”竞赛活动,推动全局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2023年1名干部在大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选为嵩明县“实干家”,2024年1名干部被嵩明县委评为“嵩明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1名干部被昆明市医保局命名为“业务能手”,嵩明县代表队参加昆明市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取得团队三等奖的好成绩。
嵩明县医保局将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精简流程、优化服务、提升质效,全力推动医保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努力推进全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