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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事迹】红河州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5-02-06 21:23【字体: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典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干事创业精神,近期,我们将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持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自2019年3月18日挂牌成立以来,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始终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服务”工作模式,致力打造“医心向党、保障民生”的党建品牌,推进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深度融合,有力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及社会和谐发展。先后荣获屏边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州级文明单位、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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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屏边县医疗保障局集体合影

全力开展政策宣传,深化民族团结共识。

结合医保政策“五进”专题宣传活动、“全民参保宣传月”活动及“三话六学”送政策活动,以县政务服务大厅及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医保政策宣传阵地,协调融媒体中心、“村村响”大喇叭等宣传方式,统筹“视、声、文、网”与实地宣传相结合,采用“苗汉双语”全方位宣传解读医保政策,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医保故事,着力构建“四有”宣传格局,进一步拉近了各族群众的情感距离,实现医保政策暖民心。2024年以来,共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620次,入户宣传3256多户,制作宣传海报4200份,宣传折页1.3万份,发放宣传袋7500余个,播放广播368次,制作宣传视频3个,转发宣传信息5万余条。

稳步提升参保扩面,筑牢医保民生底线。

聚焦“一老一小”重点群体,落实落细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实现新生儿参保、缴费、费用报销“一站式”办理。政策实施以来,全县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1698人,其中在院新生儿落地参保147人。聚焦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出门困难等老年群体,发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医保缴费实际问题。聚焦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一对一”联系,耐心细致讲解医保政策,动员其参保,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全覆盖、无遗漏。聚焦农村低收入人群,将全覆盖参保作为重点任务,反复比对核实参保信息,实现农村低收入人群100%参保。2024年,屏边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9645人,参保率达99.9%。

严格落实待遇政策,促进民族平等共享福祉。

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的保障政策,县域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落实倾斜政策,在普惠性医保政策的基础上,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实施倾斜保障政策,增强困难大病患者保障能力,减少困难群众刚性支出;落实救助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夯实医保托底功能。2024年,全县脱贫人口、监测户、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转诊转院规范住院诊疗共24246人次,住院总费用10837.19万元,经“三重保障”报销合计9116.49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84.12%。主动通过医保系统筛查,对符合慢性病认定条件的特殊人群,精准实施慢病政策宣传,进一步简化门诊特慢病办理程序,不断提升门诊特慢病保障覆盖率。2024年,共申请办理门诊特慢病3393人,其中特殊人员1247人。

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共筑民族团结“连心桥”。

作为全国五个单列苗族自治县之一,为有效解决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因语言不通造成的“听不懂”“不明白”等问题,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在政务大厅设立“苗汉双语咨询服务窗口”,全程提供医保事项“帮办、代办、陪办”贴心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以医保经办服务中的“高频事项”为切入点,把21个事项下沉至全县7个乡镇医保经办点、7个事项下沉至80个村委会(社区),向屏边县人民医院延伸办理新生儿落地参保等8个事项,向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延伸办理个人医保信息查询等事项,实现县乡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全覆盖,成功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让各族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医保优质服务。2024年,下沉乡镇办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6254人次,下沉村委会(社区)办理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790件,延伸办理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305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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