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深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制定了《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5年2月9日至2025年2月18日。
二、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ynybjjjg@163.com。
(二)信函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政编码:650200)。
附件:1、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