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四举措”完善居民转诊转院制度
泸西县围绕城乡居民异地就医转诊转院难,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低等重点、难点工作,积极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居民转诊转院制度,切实落实医疗待遇保障政策。
一是调查研究,找准症结。针对群众多次反映的到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转院难、报销比例低等情况,组织小分队深入到8个乡镇的165户重病户、医疗负担过重户调查了解具体原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法。
二是对症下药,制定具体措施。制定《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泸西县健康卫生局关于做好急危重症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泸医保发〔2020〕18号)、《关于转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泸医保发〔2020〕19号),在州局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事项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到位。
三是减证便民,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对参保人病情诊断为癌症等25种重大疾病及其他诊断明确,需直接到州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州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或亲属只须在首次持诊断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登记即可,以后因同一种疾病住院的可电话进行备案;参保人突发急危(重)症疾病的,先就近住院,后经卫健部门认定为急危(重)症的,比例按转诊转院报销。
四是多方宣传,让政策落实落细落地。积极宣传转诊转院的相关政策,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州、县转诊转院的相关规定,并按要求为患者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以确保各项医疗保障待遇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