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按照国家医保局印发立项指南,省医保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临床量表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整合规范临床量表类、产科类、护理类等9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省级基准价(即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并结合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修订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省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ynsybjjgzcc@163.com,注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并注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邮编:650200。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1日,共30日。
联 系 人:魏 莉
联系电话:0871—63886051、63886050(传真)
附件:关于规范临床量表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规范临床量表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11 “磁共振增强扫描”等修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xls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